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日前公布,三年内将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6000个以上,使适龄儿童基本实现就近入园。
学前三年入园率99.8%
《计划》明确,要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稳定提高。
2011年,中山市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山市学前教育事业因此得到较快发展,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幼儿园为骨干、民办有鳄鱼为主题的多元发展格局。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45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含村、集团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176所,民办幼儿园278所,在园幼儿11.07万人;园长及专任教师7400人,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62.23%;等级幼儿园占35%,规范化幼儿园占79.3%,87.5%的乡镇建成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99.8%。
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按照《计划》,三年内中山城乡要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6000个以上,全市每年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不少于2000个;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保持90%以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85%以上,适龄儿童基本实现就近入园。三年内,省规范化幼儿园达到80%以上,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95%;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举办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0%以上;到2016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
根据《计划》,各镇(区)政府要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造成幼儿园。此外,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逐步清理整顿办园条件简陋,管理不规范,办园质量低的幼儿园。同时,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
据悉,2015年底前,中山将出台认定和扶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实施办法,对认定的公益普惠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适当补助扶持,促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